年化22%夸大宣传 虚构借款需求
广州一P2P平台老板被判刑15年
本报记者 刘海
谎报利率、夸大宣传,虚构借款需求吸收资金8000余万元。近日,广东高院对男子甘宇兵非法集资案作出终审裁定,维持广州中院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甘宇兵有期徒刑15年。
2014年7月,市民黄某在广东金融博览会(琶洲会展中心)上看到一个叫中大财富网站的金融平台。
中大财富成立于2014年2月,是广州市环宇投资有限公司旗下的P2P网络投资理财平台,该平台宣称,投资人每年可获22%左右的借贷利息。
广东环银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州市环宇纺织品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担保方,为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借贷事宜提供本息连带责任担保。这两家提供担保的公司均由甘宇兵实际控制。该平台还宣称,投资将用于为纺织品市场内的个体户、企业主提供借款服务。
投资人黄某称,工作人员当时向他宣传鼓吹,称该平台是全国首创最大的金融平台,可以接收他们的钱帮他们投资借贷,年化收益率22.4%。
后来,黄某就在中大财富网平台上购买了多份融资合同。2014年8月份,黄某购买的第一份合同到期时就开始有收益,12月25日左右发现没有收益,从当年12月26日开始,黄某到该公司追讨本钱。
黄某称,其投入人民币约420万元,收回人民币100万元,实际损失人民币320万元。
据法院查明,2014年2月,甘宇兵以其控制的广州市环宇投资有限公司名义与刘某等人合作开设“中大财富P2P网络理财平台”,后来,甘宇兵出资买下平台自己控制,从同年5月间开始,宣称投资人通过该平台借款给借款人,可获得借款利率22%左右的回报。
检方称,截至案发时止,中大财富共非法接受371名被害人的资金约8398万元,除去被害人累计提现的3347万余元,共造成被害人损失共计约5051万元。
从2015年年初开始,中大财富就陆续以延迟提现、限制日提现额等方式拖延出金。在投资人先后提现人民币3347万余元后,剩余款项甘宇兵无法归还,造成投资人损失5000万余元。2015年1月26日,该平台的投资人报案。此后警方称,中大财富案是广州首家利用P2P网贷平台进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
继出现提现困难问题近一月之后,中大财富多名高管被爆“失联”,投资者于2015年1月26日向警方报案,1月27日凌晨,中大财富甘宇兵与其财务总监夏平珍、运营部总监罗志新,3名高管被警方控制,成为广州地区第一家被立案调查的P2P平台。
广州中院于2016年12月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甘宇兵有期徒刑15年,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夏平珍有期徒刑4年,判处罗志新有期徒刑2年,并追缴甘宇兵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三人不服提起上诉。
广东高院近日终审裁定维持原判,裁定书中指出,鼓励金融创新与惩处金融诈骗犯罪并不矛盾,从事互联网金融活动必须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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